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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9 10:41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4-01-13
依据《全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切实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服务企业发展、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昌乐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核定编制之外、从事集体协商工作的专职指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
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
3.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5.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优先选用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
6.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分析思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主要工作职责
1.咨询指导。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做好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工作。
2.业务培训。协助县总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3.集体协商。接受县总工会指派或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总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本地行业特点,推动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到所负责的辖区企业、行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培育协商典型,并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4.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与集体协商相关的企业内外部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本地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5.监督检查。按照县总工会的统一要求,定期对本地区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指导,积极参与集体协商质效评价工作。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可自行选择。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5号楼1207房间。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
报名者填写《昌乐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审核。
2.网上报名
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昌乐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成PDF文件或图片,发送至县总工会电子邮箱clxzghbzb@wf.shandong.cn。
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结束后,昌乐县总工会将通过查看报名材料、电话调查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适当形式组织进行面试、考察。
2.现场面试
昌乐县总工会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核个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
3.健康体检
经县总工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录用和工资待遇
1.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为昌乐县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登记注册、建立档案,报上级工会备案。试用期二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半年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2.补贴待遇
专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的工作补贴待遇,每月工作补贴1500元。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电话:6226088,15163685577。联系人:刘晓旭、康延超。
昌乐县总工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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